皖南電機從高效電機領跑者了解到,2016年6月1日起即將實施新的《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源與環境分院副院長張新,張副院長就管理辦法的一些重大變化一一做出了解讀。
2016年6月1日起實施的《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管理辦法”)發布的同時2004年8月13日發布的《能源效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老管理辦法”)同時廢止。新管理辦法與老管理辦法相比有哪些重大變化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源與環境分院副院長張新,張副院長就此給予了詳細的解讀如下:
1、擴大了上位法的范圍
上位法增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鞏固管理、辦理法律基礎。
2、進一步明確各管理部門職能
進一步明確國家發改委、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三部門協同負責能效標識制度的建立并組織實施。
三個部門共同制定實行能效標識的產品目錄,規定統一的能效標識、實施細則、能效標識樣式和規格。目錄的制定主體增加了國家質檢總局。
3、明確了備案授權機構
新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國家質檢總局和地方質檢部門負責能效標識使用的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和驗證管理。進一步強化了能效標識執法工作重要性,豐富了執法形式。
明確規定了國家質檢總局和發改委授權的中國標準研究院負責備案能效標識。
另外還規定地方質檢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應通報同級節能主管部門和授權機構。改變和克服了過去信息不通暢的問題。
4、 關于網絡交易和網絡平臺
針對互聯網交易和互聯網平臺,“新管理辦法”也做出了明確規定:
1)列入《目錄》的用能產品通過網絡進行交易的,應當在主頁面醒目位置展示能效標識。
2)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對通過平臺銷售的目錄中的用能產品,應當建立能效標識檢查和監控制度并有義務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5、能效信息碼和領跑者信息
“新管理辦法”規定了能效標識基本內容還包括能效信息碼即二維碼。能效標識二維碼是在傳統能效標識基礎上拓展的功能,它通過互聯網,使消費者能夠更容易地獲知產品用能的能效以及其它幫助理性選購產品的信息,能夠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還有著推廣高效節能產品、規范市場用能產品質量的重要作用。
“新管理辦法”還規定列入國家能效“領跑者”目錄的產品,能效標識還應該包括“領跑者”相關信息。
6、檢測者的法律責任
“新管理辦法”規定:利用自有設備進行檢測的企業和進口商對出具的能效檢測報告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第三方檢測機構應保證檢測結果客觀公正、真實準確,保守產品和企業的商業秘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無論是自檢還是第三方檢測都應當對真實性負責,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這是備案制度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規定。
7、免于備案產品
“新管理辦法”規定了八種可以免于備案和標注能效標識,包括外國使團自用產品;為科研測試所需產品等。這也是“新管理辦法”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
8、授權機構核查義務
“新管理辦法”對備案授權機構有四方面規定:
1)對生產商和進口商的能效標識和產品能效檢測報告進行核驗。
2)在收到完整材料后的10個工作日完成備案,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能效標識樣本公告。
3)撤銷不合格的備案信息并公告。
4)應當建立規范工作制度,客觀公正地進行備案工作,保護企業商業秘密。
9、建立信用體系
“新管理辦法”規定三個主管部門共同建立違法行為的信用記錄并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共享平臺。
10、區分了不同情況或不同主體的法律責任
區分不同情況分別對以下4種情況作出了不同處罰的規定:
1)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強制性能源效率標準的用能產品的。
2)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3)未標注能效標識,未辦理能源效率標識備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標識不符合規定的。
4)偽造、冒用能源效率標識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標識進行虛假宣傳的。
另外還專門規定管理部門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包庇縱容等行為的處罰辦法。
本文來源于高效電機領跑者。
我國中小電機行業產品必須貼上符合國家能效的標識制度是從2008年開始實施的,2008年起如果電機產品沒有這個“標簽”,將不允許在市場上銷售。過去的八年里,皖南電機積極響應國家政策,嚴格按照管理辦法粘貼能效標識。